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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河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设立

来源:未知 时间:2023-12-30

    12月29日,记者从省自贸办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文件,同意在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共10地设立全省首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自贸试验区具有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优势,是全省改革开放的高地、产业发展的高地。为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充分释放自贸试验区政策红利,我省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创建工作。2022年以来,郑州、开封、洛阳等多地向省政府提交申建报告,经过省商务厅、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评估,确定此次首批共10个联动创新区。

  成为联动创新区要具备什么条件?依据我省此前出台的《河南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联动创新区应设置在开放程度高、带动作用强的区域,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综合排名前30%的省级开发区、外贸或外资排名前30%的县(市、区)进行建设。

  “结合我省实际,选择在已有自贸片区的省辖市、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支持申建联动创新区的省辖市,以及年进出口超过150亿元的省辖市率先开展联动创新。”省自贸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联合评估中,着重考核了申报地的开放发展、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基础等指标。

  对于联动创新区的下一步发展,我省期待满满。依据《实施方案》,联动创新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推广为基本要求,以促进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快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带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努力建设成为改革创新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和区域发展增长极,持续提升全省开放水平。

  联动创新区在发展上将获得哪些支持?省自贸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国家推出的改革创新举措,将在联动创新区先行先试;我省也将赋予联动创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按照“依法放权、按需放权、应放尽放”和“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从河南自贸试验区承接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选择一批经营主体需求大的管理权限下放到联动创新区,同时鼓励联动创新区所在省辖市将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到联动创新区,支持联动创新区开放平台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发展。(记者 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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