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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保险规范性文件将出台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时间:2014-05-08

   网上卖保险也不能承诺收益

  张家口新闻网讯  从网络上购买保险,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成为了习惯。为了规范这样一个保险销售市场,日前,保监会公布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从保监会网站上看到,该意见稿对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条件、产品宣传方式、信息披露、投诉处理、退保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随着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即将出台,意味着从互联网上购买保险也有了监管层的保护。
  拟允许网销保险跨地区销售
  关键词---销售
  据了解,因为传统保险不能跨区销售,即保险公司在没有开始分支机构的地方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针对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同时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须在销售页面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列明公司经营区域范围。
  这意味着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兴起,可以打破渠道销售地域界限,仅在一个省份有机构的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保险将业务开展到全国。
  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关键词---收益
  不久前,“雾霾险”短暂上市,这也显示出互联网保险花样百出的包装手法。对此,《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产品的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真实、准确和清晰,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同时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时,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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