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金融产品 > 贷款 >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来源:平顶山银行 时间:2013-10-12
产品分类: 贷款时间要求:流动资金循环 贷款额度使用期一般为1—3年,在额度使用期内,借款人每次提款的使用时间均不得超过1年。
金融机构: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介绍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指本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及最高额担保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特点/优点
(1)一次性审批,在规定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不受借款期限限制;    (2)流程简便,手续快捷,最快当天可入账;    (3)按每次提款的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适用企业条件
申请条件
客户提供资料
(1)融资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公司章程、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公司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    (6)企业环评手续。
审批程序
(1)借款人向本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本行对借款人首次申请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授信意见;    (3)本行信贷管理部门首次贷款进行审查、审批,之后由经办机构审查、审批;    (4)签订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或最高额抵质押合同,并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5)向客户发放贷款。
平顶山银行
上一篇: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
下一篇:保理
Copyright © 2003-2019 河南省金融产品网络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18018号 电话:0371-69158308 邮箱:hnstrzxh001@163.com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 邮编: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