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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员额制度启动 12月3日举行入额考试

来源: 时间:2016-11-28

   11月25日,省高院召开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会,介绍了法官员额分配、考试考核办法,宣布除已先行完成的安阳、许昌两试点外,全省三级法院将于12月3日举行法官入额考试。这标志着我省法官员额制度全面启动,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司法改革精神,我省除法院院长采取考核方式入额外,其他具有审判职务的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官全部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入额。其中,考试分数占30%,考核分数占70%。12月3日的考试在全省18个省辖市各设1个考点,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省高院人员在郑州考点参加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据统计,省高院机关共有351名法官,其中270人申请入额,按照改革方案,核定法官员额数218名,首次使用193名,预留25名。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首次法官员额数之比为1.4∶1。
 
  据了解,员额制改革是要将法官配备在审判一线岗位,同时淘汰一部分不合格的法官,逐渐形成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人员配置模式,提升审判质效。进入员额的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即使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也能晋升到较高的法官等级,享受较高的待遇。
 
  据介绍,我省的员额制改革总体上将对案多人少的基层法院有所突破,同时为目前资历较浅、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法官留下入额的空间。
 
  入了员额不等于进了“保险箱”,省高院提出,要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机制。对能力素质、廉政作风等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入额法官要将其退出,凡是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必须完成规定的办案任务,而且要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等。凡完不成办案任务的,依照员额动态管理机制,退出员额。
 
  未进入员额的法官何去何从?省高院提出,过渡期内保留其法律职务、现有法官等级和待遇,包括现在享受的法官津贴补贴都保留不变。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转岗为审判辅助人员或司法行政人员,当法官员额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选任为法官。(记者 周青莎 通讯员 张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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