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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符合条件的省属国企可员工持股

来源:大河报 时间:2016-08-03

   国有资本如何联合非国有资本,实现1+1大于2?昨日,省政府发布的《关于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指出,在两年内,我省将基本完成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省属国有工业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两项内容,一是企业集团公司要精简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重点推进二级及以下子公司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主业子公司,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二是除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保持国有独资性质外,集团公司层面要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已实现股权多元化的集团公司,要加快实施资产证券化,积极推进改制上市。
 
  此次我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模式共有五种,包括入股新建、并购重组、债务重组、股权置换、员工持股等。
 
  对于员工持股这种模式,意见指出,将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通过试点稳步推进员工持股工作。对已完成或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允许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出资入股;允许企业新上项目、新设企业与外部投资者、项目团队共同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创投或投资类新上项目、新设企业可以实行员工持股;允许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的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奖励股权和技术折股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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