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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税局全力备战全面营改增首个申报期

来源:河南日报 时间:2016-05-30

  相关链接: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5月1日,在郑州绿地JW万豪酒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首张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出,标志着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大幕拉开,目前,各项试点工作运转平稳顺畅。

  按照规定,6月份是新纳入营改增纳税人的首个申报期,国家税务总局将6月份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为圆满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河南省国税局围绕“平稳交接、顺畅办税、落实政策、完善管理、税不流失”的目标,以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积极备战第二阶段纳税申报工作。

  河南省国税局以办税服务厅作为顺畅办税主阵地,实施多元化办税。科学研判办税服务厅承载能力,力量、资源向办税服务厅倾斜,提升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推广自助办税、移动办税,新增554台自助办税终端,覆盖所有办税服务厅、重点单位、重点区域。

  为保证纳税人充足使用发票,河南省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印发《营改增试点发票管理事项公告》,对试点发票样式、领用和开具进行明确,确保征管衔接和发票过渡有序、平稳。截至目前,全省库存增值税专用发票3601万份、普通发票5911万份,供应量充足。同时,在申报软件方面,该局对已有设备进行统筹调配,开展压力测试,对网络联通、设备扩容、系统升级维护进行再检查,全部完成申报的软硬件检测、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补丁升级,为6月份首个申报期做了充足准备。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涉及营改增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直接上门申报;第二种是网上申报;第三种是批量扣税;第四种是网上查询缴税。

  据了解,按照增值税关于纳税申报期限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按月申报,为方便营改增纳税人首次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6月份纳税申报期截止日由15日延长到27日。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季申报的,首次申报期为7月份,纳税申报截止日为7月15日。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营改增纳税人在办税时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全省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除了常规服务外,还提供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在同一省辖市的纳税人也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主选择本市国税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验旧及购新、报税认证、纳税咨询、资料发放等项涉税业务。

  当纳税人遇到困难时,可以登录河南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网站(www.12366.ha.cn)或者“河南国税”微信公众号,查询发票信息、纳税人信用等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解读及热点问题。可以拨打河南省国税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最新政策或者业务咨询。或者就近到国税部门的任一办税服务厅寻求帮助,那里有专门税务人员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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