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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15-08-14

   昨日记者从巩义市社保局了解到,日前,巩义市对失业保险金标准做出调整,调整后为1280元/月。

 
  据了解,巩义市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280元/月。对按照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此次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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