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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证监局举办私募基金座谈会

来源: 时间:2014-09-11

  2014年8月29日,河南证监局召开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座谈会,学习贯彻《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深入了解辖区私募基金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广泛征求推进私募基金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辖区20家私募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私募基金代表踊跃发言,介绍了各家机构目前发展的现状。大家认为,《暂行办法》的及时出台对规范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能更好地保护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机构结合自身发展情况,提出河南省内存在的影响私募基金业发展的几个问题:一是机构设立存在瓶颈,相关部门对机构设立的态度过于谨慎,程序繁琐,流程不明确。公司名称带有“投资”或“基金”字眼的,都难以顺利注册,导致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外流严重;二是人才引进瓶颈,政策、人文环境的因素,导致难以招到满足机构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三是政策优惠瓶颈,与沿海发达及部分中部地区相比,我省缺少政策优惠等相关鼓励措施;四是服务机构缺失瓶颈,缺乏为私募基金提供注册、设立、顾问等相关服务的机构和配套措施。对此,提出了优化注册流程、精简行政审批手续、明确发行基金流程、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意见建议。

  围绕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牛雪峰副局长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底线监管。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将不同于证监局现有监管业务,私募监管更倾向于行业自律、底线监管、政策引导的监管理念,主要包含登记备案、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投诉处理、风险监测、风险处置五方面的监管内容。二是促进发展。针对河南省私募基金规模小、数量少的发展现状,要积极引导资本市场主体间交流,建立政企对接平台,促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针对各机构提出的我省在私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证监局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三是强化自律。证监局要针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监管的创新模式,贯彻开放、包容、多元的监管理念,采用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行业自律与多边合作相结合,促进私募行业多元化健康持续发展。

  截至8月28日,辖区已完成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10只,管理规模为18.51亿元,已登记行业从业人员248人。下一步,河南证监局将针对辖区行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加大理论研究与实地调研力度,持续探索监管新思路和新方法,加强政策引导,广泛进行社会宣传,激发私募基金行业活力和正能量,促进辖区私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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