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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将开展学历教育试点 提升营销队伍素质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15-03-12

  保险销售误导现象近年来备受诟病,这与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不无关系。上海证券报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为落实保监会明确提出的“在未来三到五年内稳步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保险业计划在内部开展学历教育试点。

  知情人士透露称,这项试点工作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动,借助国内相关知名财经类高校在网络学历教育方面的资源优势,试点推广保险、金融学等专业的高中起点专科学历教育(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本科学历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来帮助保险公司进一步提升整体学历水平,改善保险人才结构。

  “共有国寿、平安、太保、太平、人保、新华、泰康、安邦等12家大型保险集团和产寿险公司被选为此次试点单位。”据上述人士透露,为保证实施效果,此次试点采用限定高校、限定区域的方式,选择中国人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等三所高校作为合作高校,选择北京、东北三省、山东、江苏、浙江、四川等11个省地作为试点地区,选择保险实务、保险、金融学等三个专业作为报读专业。

  根据试点工作的具体部署,参与试点的保险集团和公司应鼓励员工结合自身的学历水平、业务方向以及所在地域等情况,报读相关高校的高起专或专升本。报名员工可利用业余时间依托网络完成所选专业的学习,按规定年限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或本科学历,专升本还将被授予学士学位。

  为鼓励保险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学历教育,切实提升学历水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对每位成功报名高起专、专升本学历教育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将对积极支持和推动试点工作的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

  此次试点推行的一个大背景是,自2013年7月1日起,《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开始实施。其中就明确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但与此同时,允许地方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学历要求,不过降低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该地辖区。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新国十条”出台之后,重新定义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整个行业势必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而大发展背后必然需要大量保险人才,尤其需要大量专业的技能型实用人才,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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