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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将对银行信托等收监管费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时间:2014-02-18

  昨日发改委、财政部发布重新核定的银行业监管收费标准。根据通知,银监会向纳入监管范围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按被监管单位上年末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并考虑风险因素计收。银监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据悉,通知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由银监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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