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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5-15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政金〔201798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金融办:

    现将《2017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2017322

 

 

2017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发展与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730号)为引领,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促进发展、严格监管和防控风险相结合,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和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深入推进《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深入推进《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政策机制建设。重点推进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业务奖励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考核机制等政策机制建设,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二)优化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按照政府主导,统分结合,做实县级基础、做大市级规模、做强省级能力的思路,以省、市、县级财政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为重点,聚焦政策支持,实施机构重组,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三)推进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业务运营建设。年底前实现注册资本35亿元以上,业务覆盖30个主要农业大县、农业信贷担保50亿元以上目标。

(四)推进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按照减量增质,扶优汰劣的思路,鼓励支持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着力培育一批治理结构完善、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较大资本金规模和较强担保能力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

(五)推动实施融资担保业务政银担风险分担。按照共同参与、共担风险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研究提出我省政银担共担风险机制方案,尽早推动实施。

二、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引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按照《意见》明确的政策方向、支持措施和部门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配套,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协调推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奖励机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积极开展支农支小、扶贫助残、创业创新和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等业务。

(二)协调推进各有关登记机构规范抵(质)押物登记。比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为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登记、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和其他权利抵(质)押登记等事项提供便捷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行业发展与监管政策配套。围绕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适度放宽经营区域和融资渠道、简化审批环节、加强行业监管等,进一步细化监管与服务措施,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四)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试点。坚持“准入要优、创新要稳、监管要严”的思路,按照“有资本、有平台、有客群、有产品、有风控、有团队”的要求,好中选优,从严批准设立核心竞争力强、具有普惠金融功能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试点。

三、进一步加强两类机构日常监管

(一)完善监管政策制度。坚持规则先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两类机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终止与退出等业务指引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向主要股东借款等监管指引,按照放管服要求,修订优化两类机构设立、变更等业务审批程序。

(二)组织实施两类机构2015—2016年度行业年审。此次年审,实行2015—2016年合并进行。2017430日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完成辖区两类机构年审工作并上报。

(三)组织实施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按照严格把关、严控风险和扶优限劣的要求,严密组织201788日有效期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四)推进两类机构信用管理。依托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和河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深入推进两类机构信用管理,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名单制度和部门联动响应信用约束机制,实现两类机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监管协同和失信惩戒。

(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实施,两类机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

四、切实做好防控风险和稳定工作

按照属地负责、一线把关、分类处置、因企施策的原则,坚持依法处置和自愿退出相结合,以推进存量风险化解、确保社会稳定为目标,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未通过年审两类机构的分类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进一步提升化解处置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持续开展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进行查处和取缔。督促引导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方式有序退出。会同工商部门通过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名单制度方式进行注销。

(三)做好两类机构经营困难的帮扶和服务工作。加强协调和服务,优化经营环境,帮助两类机构化解代偿和逾期风险。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管与服务效能

(一)加强监管和行业培训。一是围绕两类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和业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监管部门全员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二是组织两类机构行业培训。按照“抓提升、促合规、防风险、强素质”的思路,组织行业开展融资、监管统计和会计财务、模式转型和风险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加强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提升职业素养,规范从业行为。

(二)实施两类机构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连接全省两类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测监管信息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账户实行主办银行归口管理服务,实现对两类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的实时监控、行业分析和风险预警等。

(三)加强行业调研和宣传。发挥调查研究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两类机构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调研。二是组织编纂《河南省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与监管典型案例汇编》。三是组织编纂和发布《2017年河南省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报告》。

(四)加强服务协调,助推两类机构业务开展。会同河南银监局组织银担合作对接;会同省股权交易中心组织全省骨干两类机构与股权交易中心对接;会同省供应链协会组织骨干担保机构与省供应链骨干会员企业对接;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继续推进两类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会同省工信委、省农业厅继续组织开展两类机构与全省中小微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项目对接活动。

(五)探索开展两类机构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试点。按照管评结合、以评促管、扶优限劣的思路,委托郑州市开展两类机构监管评级试点,探索实行两类机构分类监管工作。

 

(六)加强两类机构业务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6138号)要求,严格两类机构业务信息月报、季报、年报报送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两类机构经营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动态。实行监管系统报送数据和信息情况与各类准入变更、现场检查、许可证换发、行业年审挂钩,对各类数据和管理信息报送不准确的公司,做到审慎核准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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