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又称为影子金融体系或者影子银行系统(Shadow Banking system),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影子银行”作了严格的界定,“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在中国,由于信托、理财等业务完全处于银监会的监管之下,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不符,因而不能将其视为影子银行。而对国内“影子银行”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只要涉及借贷关系和银行表外业务都属于‘影子银行’。”
在中国的市场现实中,影子银行主要涵盖了两块:一块是商业银行销售得如火如荼的理财产品,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的类信贷类产品,比如信托公司销售的信托产品,另一块则是以民间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