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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5-28

    为促进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工具,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

  《通知》共七条,主要允许和规范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行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参与目的,规定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二是明确参与方资质条件,保险机构需具备衍生品运用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方可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三是明确业务开展遵循“监管+业务”双规范原则,既要遵守银保监会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规定,也要遵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保险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监测并定期评估风险,向银保监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

  据了解,《通知》中所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是指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产品。其中,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包括合约类产品和凭证类产品,信用保护工具包括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

  银保监会表示,允许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工具,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对冲手段;有利于充分调动保险资金的积极性,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优势,加大对民企融资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改善民企债券投资者结构,提高民企债券的流动性并促进民企债券的发行。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研究通过多种渠道为实体经济提供长期资金,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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