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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披露首批地方债规模 期限均未采用1年期

来源: 时间:2015-04-22

   天津、重庆、安徽、江苏、贵州五省(市)已经披露了首批一般债券发行额及期限,其中贵州和重庆还披露出首批专项债券额度。

 
  此次首批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多数属于财政部下达的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下称“置换债券”)额度。贵州省政府债券首批发行规模535亿元,其中,财政部下达的置换债券为479亿元,剩下的56亿元则是今年新增的债券额度。
 
  记者注意到,考虑到未来两年是地方政府偿债高峰期,五地政府债券期限均未采用1年期,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比例也相对较低。
 
  各地相继披露发债额度
 
  今年,国家安排6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以及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目前这些债券额度已经下达地方。
 
  总计1.6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最终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后者针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最终由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
 
  记者查阅上述5地财政部门发布组建债券承销团通知发现,江苏、贵州、重庆、安徽和天津首批一般债券发行额度分别为648亿元、535亿元、265亿元、258亿元和208亿元。
 
  另外,贵州和重庆还披露发行首批专项债券额度为103亿元和66亿元。
 
  一位资深评级人士曾告诉本报记者,这次首批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是置换债券。
 
  贵州置换债券占首批地方政府债券比重约90%。重庆首批331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与财政部下达的置换债券额度相同。
 
  置换债券也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知情人士称,贵州479亿元的置换债券中,一般债券额度占大多数。
 
  均未采用1年期
 
  根据不久前公布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一般债券期限分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相比此前,新增了1年和3年两个品种,让地方发债选择灵活度更高。
 
  记者发现,已经披露一般债券发行额的上述五省均未采用1年期限。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当地不选择一年期是根据债务到期情况、承销团喜好程度等综合考虑。
 
  根据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近两年仍是地方政府偿债高峰期,2015、2016和2017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为17.06%、11.58%和7.79%。
 
  另外,5省在3年期的一般债券占债券总额的比例均不超过20%。而在5年期和7年期的债券占比上均为30%,足额配比。因为《办法》规定,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申银万国研究所债券部认为,一般债券融资对象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无法依靠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需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因此在安排一般债券期限结构的时候,要尽量避免债券到期过于集中化。通过限制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全年规模的30%,可以有效平滑未来债券到期压力。
 
  地方在综合考虑到融资需求和到期压力后,给出了发债期限的具体比例。比如贵州、安徽和江苏发行一般债券的3、5、7、10年债券期限比例均为2:3:3:2,天津上述比例为1:3:3:3,重庆则为1.5: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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