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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

来源:中国银行 时间:2013-10-12
产品分类: 资产管理时间要求:
金融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产品介绍

  福费廷是指我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通常该债权已由金融机构承、/承付、保付。我行福费廷业务可接受的债权形式包括:信用证、汇票、本票、有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债权、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债权、IFC(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组织担保的债权及其他可接受的债权工具。

 

 福费廷业务在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固定利率的无追索权买断,有效满足客户规避风险,增加现金流,改善财务报表,获得提前核销退税等多方面综合需求。目前,我行福费廷业务可细分为:
  1.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
  指我行应客户申请,在远期议付、远期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无追索权买入经开证行承兑/承付的远期应收款项。
  2.即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
  指在即期议付信用证项下,我行是指定议付行或信用证为自由议付,在严格审单,确保单证一致情况下,应客户要求买断开证行应付款项。
  3.D/A银行保付项下福费廷。
  指在承兑交单(D/A)项下,我行应客户要求无追索权买入经银行保付的已承兑商业汇票。
  4.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
  指在国内延期付款信用证和可议付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我行在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后,从客户处无追索权买入未到期债权。
  5.信保项下福费廷(无追索权融信达)。
  指我行对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凭客户提供的单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向客户提供的无追索权买入未到期债权的业务。
  6.IFC等国际组织担保项下福费廷。
  指我行作为IFC、ADB、EBRD、IDB四家国际组织全球贸易融资项目协议参与方(保兑行身份),凭国际组织担保,无追索权买入客户持有的未到期债权。

特点/优点
1.无追索权买断。中国银行无追索权买断应收账款,使客户应收账款“落袋为安”。   2.规避各类风险。客户将国家风险、买方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全部转移给银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3.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福费廷业务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客户在没有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仍可从银行获得融资。   4.增加流动资金。客户获得100%资金融通,将未来应收账款转化为当期现金流入,避免资金占压,增加现金流。   5.优化财务报表。客户在不增加银行负债情况下,减少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量,达到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6.提前获得出口退税。根据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福费廷业务,客户可以获得提前出口核销和退税,从而节约财务成本。
适用企业条件
1.客户流动资金有限,需加快应收帐款周转速度。   2.客户希望规避远期收款面临的信用风险、国家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3.客户授信额度不足,或没有授信额度。   4.客户希望获得提前出口退税和核销。
申请条件
客户提供资料
审批程序
1.客户与我行签订《福费廷业务合同》。   2.客户提交《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3.取得对债务人的授信额度或确定转卖后,与客户签署《福费廷业务确认书》。   4.债权转让。在客户持有票据情况下,将票据背书给我行;在无法取得票据的情况下,签署《债权转让书》。   5.贴现付款。我行取得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指定银行的承兑/承付通知,或其他符合我行要求的债权凭证后,扣除贴现息和有关费用后将款项净额支付给客户。   6.出口贸易项下,为客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供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
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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