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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保理

来源:建设银行 时间:2013-10-12
产品分类: 其他时间要求:短期保理预付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中长期保理预付款的期限超过一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五年(含)。
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产品介绍

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建设银行,由建设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保理预付款和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帮助广大客户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加快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还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等服务,帮助客户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特点/优点
适用企业条件
经依法注册登记 、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如果是企(事)业法人的非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应先取得其所属法人或总公司对其签订商务合同或叙作保理的授权。
申请条件
客户提供资料
审批程序
1.受理:卖方经办行客户经理受理卖方申请,收集客户相关资料后进行客户调查。 2.业务准入:卖方经办行向有权准入机构申请业务准入。有权准入机构依据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向经办行发出业务准入通知书。一级分行信贷经营部门负责国内保理业务准入,并根据分行部门职责划分情况,向其他信贷经营部门作横向授权;根据保理业务规模、风险内控水平等情况,向二级分支机构信贷经营部门纵向授权。上述授权应定期重检并合理调整。 3.额度及业务审批:业务准入通过后,卖方经办行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对公信贷流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LP   M系统)完成额度及业务审批。    4.签订保理合同    卖方经办行与卖方签订保理合同。    5.业务准备    (1)卖方经办行与卖方签订保理合同后,二级分支机构产品经理审核岗负责开立国内保理业务核算所需账户。    (2)卖方经办行客户经理在国内保理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保理系统”)中,维护买卖方的客户资料并导入合同信息等。    6.应收账款转让    卖方经办行客户经理根据保理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方式,办理应收账款转让事项。    7.信息录入    卖方经办行客户经理接受应收账款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保理系统中录入发票信息,将应收账款相关证明材料递交二级分支机构产品经理进行合同单证审核。    8.合同单证审核    初审    二级分支机构产品经理审核商务合同条款及与发票的一致性,对保理系统中应收账款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应收账款相关证明材料递交二级分支机构信贷经理复审。    复审及审定    复审通过后,复审人员通过保理系统将应收账款信息提交给经办行经营主责任人,由经营主责任人进行审定。    9.受让    经办行经营主责任人确认受让应收账款后,经办行客户经理在保理系统中打印给买方的书面通知,提交给卖方签章,协助并监督卖方办妥通知送达手续。    确认送达工作完成后,经办行在保理系统中完成受让操作,经办行客户经理打印给卖方的书面通知,签章后送交卖方并取得回执。    10.支用    保理合同有效期间,卖方可以向建设银行提出一次或分次支用保理预付款。卖方经办行按有关规定进行放款审核后,在保理系统中完成向卖方发放保理预付款。
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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