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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出台金融支持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若干措施

来源:未知 时间:2021-12-10

     近段时期,大风寒潮等极端灾害天气导致平顶山市蔬菜大棚受损惨重,蔬菜产量急剧下降,价格大幅攀升,严重影响人民生产生活。为帮助受灾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蔬菜种植大户、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等)稳定生产,保供稳价,平顶山市出台了《平顶山市金融支持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质优价廉的金融服务,支持受灾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快速全面恢复生产,稳定蔬菜价格,保障民生需求。

  《措施》明确,在金融支持对象上突出蔬菜大棚、温室等生产经营设施急需修复的受灾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在承办主体上突出农信机构、农行、邮储银行、平顶山银行、村镇银行以及中原农险、人保财险等金融机构。对受灾严重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各金融机构坚持“保本微利”原则,把贷款利率压降到明显低于本系统、本区域同类客户的平均利率水平,年化利率原则上不超过4.0%,尽量降低受灾农户和企业的融资成本。

  《措施》要求各金融机构要针对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做到特事特办,即报即审,限时审批和容缺办理,并且按规定落实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要求和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规定,确保应延尽延、应延快延,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渡过难关。对已参保的受灾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措施》鼓励各保险机构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通过直赔、一站式结算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

  《措施》还对摸排梳理受灾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清单,加大支农、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以及加强部门联动调度和督导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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