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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郑州中支等6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

来源: 时间:2015-04-28

   近年来,承载个人重要信息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侵害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为有效遏制和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清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银行卡发卡量达2.5亿张,人均持卡超过2张。为贯彻落实此次专项行动,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会同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工商管理局、银监局、网信办等部门,制定印发《河南省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河南省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沟通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多方资源优势,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并组织开展“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祸无穷”主题宣传活动。
 
  买卖银行卡行为是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出租或转借银行卡及其账户相关资料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银行卡为洗钱、逃税、诈骗等违法犯罪资金提供重要通道,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给持卡人带来严重危害。由于我国银行卡实行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大量个人信息,持卡人出售银行卡会泄露个人信息。如果所售银行卡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会导致持卡人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二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三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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